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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北京建筑大学源于1907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后历经北京市市立工业学校、北京市建筑专科学校、北京市土木建筑工程学校、北京建筑工程学校、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等发展阶段,2013年4月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学校1986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年被确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2012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成为博士人才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设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5年10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建协议,学校正式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

  北京建筑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

  学校有西城和大兴两个校区。西城校区占地12.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大兴校区占地50.1万平方米,一、二期工程30万平方米已全部竣工启用,三期工程正在积极推进。

  学校图书馆纸质藏书152.9万册、电子图书130万册,大型电子文献数据库52个,与住建部共建中国建筑图书馆,是全国建筑类图书种类最为齐全的高校。

  学校现有10个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单位。现有3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北京市特色专业7个——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测绘工程、自动化。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5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点,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点和8个工程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点。拥有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3个——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2个——管理科学与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在2012年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学科评估中,建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名列第9名,城乡规划学名列第12名,风景园林学名列第15名。

  学校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60名,教授116人,博士生导师27人。拥有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北京学者1人,北京市高创计划杰出人才获得者1人,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1人,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1人,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获得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才7人,长城学者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3人,教育部、住建部专业指导和评估委员会委员9人,教育部创新团队、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学术创新团队、管理创新团队26个。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11645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760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079人,成人教育学生1842人,留学生115人,已形成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和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6万多名优秀毕业生,成为国家和首都城市建设系统的骨干力量。学校毕业生全员就业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95%以上,2014年进入“全国高校就业50强”行列。

  近年来,学校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7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共13项,2010、2011、2012连续三年以第一主持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奖,2014年以第一主持单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近5年,新增各类科技项目2000余项,其中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490余项;科技服务经费连年超过2亿元。

  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战略,广泛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法国、英国、德国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60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按照“提质、转型、升级”的工作方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持续增强学校的办学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以首善标准推动学校各项事业上层次、上水平,向着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具有鲜明建筑特色的高水平、开放式、创新型大学的宏伟目标奋进。

  二、学科专业介绍

  (一)学术型研究生(以学科代码为序)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本学科设置于beat365和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主要从事控制理论、检测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建筑领域的工程应用研究。本学科始建于1979年,研究生教育始于2005年,是全国高校最早开展智慧城市和智能建筑理论与技术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单位之一。30余年来,本学科为首都城市建设行业培养了大批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才,目前北京市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和建筑信息化领域技术骨干中70%是本学科相关专业毕业生。本学科定位于研究城市建设和建筑领域中自动控制和信息处理理论与技术,目前已形成了以控制论、系统论、信息论为基础,以城市和建筑信息化技术、建筑电气与建筑智能化技术为专业特色,控制理论、检测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

  本学科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14人,90%的导师具有博士学位,同时还聘请了多名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校外高级工程师为兼职教授。本学科有1名北京市教学名师,1名北京市优秀教师,1名北京市师德标兵,7名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形成了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本学科拥有“建筑大数据智能处理方法”和“机器人仿生与功能研究”2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创新团队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各一个,本学科的“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实验中心”于2007年评为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且于2013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北京市组织的验收;“北京市建筑安全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于2011年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证,“智慧城市虚拟仿真实验中心”于2014年获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同时,学科与国际龙头企业美国罗克韦尔公司和德国西门子公司共建了创新实验室,实验室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能够为研究生提供优良的研究环境。

  近几年,本学科教师共承担“863”项目、“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和北京自然科学基金、住建部及企业项目等20余项,在国内外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专著30余部,获国家发明二等奖1项,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本学科面向智慧城市信息化、建筑大数据与云计算、建筑新能源与节能、城市与建筑安全以及机器人领域,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使他们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能力。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就业范围广,就业质量高,近几年就业单位主要是国家和北京市各大建筑设计院、研究院、设计公司,以及北京市各大科研院所、机关单位和各大高校的基建管理部门,还有部分学生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就业。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

  本学科(领域)由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主持,由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和beat365共同建设;2002年获得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同年学校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确定为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基地;2011年获得“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荣誉称号。全国获此荣誉的高校仅有同济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湖南大学等12所高校。

  为适应首都城乡建设及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近年来学校紧密围绕专业学位教育的宗旨和要求,逐年扩大招生规模,突出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行业特色,依托学校的行业优势和在重点研究领域的影响,同时综合在职人员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设置了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可操作性强的培养方案体系。

  本学科(领域)学术队伍由一批知名教授与学术骨干组成,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在各个研究方向上取得了显著成绩。本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中教授(或相当职称)46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53人,聘请了以国家体育场“鸟巢”结构总设计师范重教授为代表的兼职导师一百余人。

  本学科(领域)现分别在3个招生学院设置10个研究方向: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设置:(13)结构工程;(14)岩土与地下工程;(15)施工技术与管理;(16)桥梁与隧道工程;(17)道路与交通工程;(18)建筑材料;(19)国际工程;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设置:(20)市政工程;(21)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beat365设置:(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24)城市计算与人工智能。

  本学科(领域)在不断探索基于建筑类高校行业特色的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平台,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城市建设人才。本领域的毕业研究生,绝大多数已成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管理骨干,成为首都城乡建设大军中的骨干力量。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其它注意事项

  1.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进行,跨门类报考及学院招生特殊需求须在报名前与相关专业设置学院咨询;

  2.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请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以报考点要求为准)。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详见教育部当年初试时间具体安排)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第3天快题考试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第1天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1天下午  外国语

  第2天上午      业务课一

  第2天下午      业务课二

  第3天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六、复试、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收取100元/人复试费;

  2.复试比例不低于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3.复试一律在北京建筑大学进行,时间预计为4~5月份,详情以学校通知为准。

  4.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5.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复试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8.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9.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七、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组织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复试时拟录取考生可初步确定导师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联系介绍导师;

  2.学术型研究生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

  3.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往年考题和本年度的考试大纲,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学校不办理代销业务,也不出售历年专业考试试题;

  4.考前专业课答疑在本校进行,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5.各专业招生人数实际为上年度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录取人数将按上级最终批准规模数和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6. 本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社会工作和MBA学制2年),学习年限为2~4学年,各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学费收取标准为人民币8000元/年;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按50000元/生缴纳学费。

  7. 本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研每年20000元/生,以下不特别指出都是指硕研)、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优秀项目奖学金(2000元/项)、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2000元/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2000元/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入校后第一学年不分等级,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生;第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10000元/生,二等奖5000元/生,三等奖3000元/生)。

  本校还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700元/月/生),按每年10个月发放,并提供研究生“三助”岗位。

  8. 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本校下列单位(部门)及人员咨询:

  beat365:     杨  娜          010-6832208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丁建峰          010-68322241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学校主页:http://www.bucea.edu.cn

  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bucea.edu.cn/index.htm

  主管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西城校区教1楼110室)

  联系电话:010-68322241